2025-01-10来源:新华日报 |
省财政厅近日印发《江苏省“小微贷”工作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,对旧版“小微贷”政策产品提档升级,进一步加强政银担协同,更加精准有效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。 “小微贷”是专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银合作产品,2021年由省财政厅设立,服务对象是在江苏省内注册的“两无四有”小微企业,即: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、有稳定的现金流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、有正常的纳税记录,无抵押、质押。目前累计投放规模达3980亿元,服务6.02万家小微企业,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成效。 本次升级后的新版方案下调了贷款利率上限,由原LPR+100BP调降至LPR+80BP。支持随借随还、多次放款(不超过单户额度上限)。对符合金融监管有关规定的,允许采取延期还本付息、贷款重组等措施,尽可能支持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保障贷款回收。对确实无法收回的逾期贷款,要求金融机构依法依规进行追偿,不得超金融监管规定设置惩罚性罚息。省财政同步给予50%的担保费补贴,并鼓励市县财政配合再给予不高于30%的担保费补贴,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。 新版方案鼓励合作银行积极发放“首贷”,提升“首享”比例,并更多支持初创期、成长期企业。“小微贷”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(含),且不超过企业近两年年均营业收入金额(对于成立不满两年的初创企业,贷款额度不超过其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)。多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主体的,其“小微贷”合计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。 新版方案完善负面清单,防止过度授信,以强化风险控制。如增加企业“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”条款,并提出贷款额度和企业资产负债率联动的要求。同时,方案优化风险分担,适当减轻市县财政压力,并进一步加强政银协同,压实银行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风险分层缓释责任,更加体现市场机制作用。(杨民仆) 责任编辑:王洁 |